轉換車道撞傷電單車騎士 52歲男子判監吊牌五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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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男子為了轉彎突然切入右邊車道,撞上在右邊直行的電單車,導致騎士重傷送院,拿了52天住院假,左手更因手指骨折而無法提重物。
被告鄧偉文(52歲,譯音)面對一項沒有合理考慮其他公路使用者,導致一人受重傷的控狀。他於星期二(6月10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坐牢兩個月又兩週,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3年9月17日凌晨約零時37分,地點在通往加冷路的芽籠路。受傷的電單車騎士是36歲的莫哈默拉比烏丁。
根據案情,案發路段有四條車道,被告案發時在第三條車道行駛,而在第二條車道的受害人則在被告後方騎行。
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被告來到案發路段時為了右轉而突然轉換車道,受害人見狀趕忙打信號燈,想切入第一條車道閃避,但還是遭被告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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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事後被送往醫院治療,他蒙受創傷性腦損傷,以及頸椎和左手手指等部位骨折,得動手術治療。他事後拿了52天住院假,受傷的手指活動不靈活,無法提超過五公斤的物品。
控方指出,被告事發時打算橫跨三條車道右轉,顯然沒有謹慎駕駛,且以前曾因超速被治罪。考慮到受害人的傷勢,控方認為有必要判處被告監禁。
被告律師求情時説,被告是私召車司機,是家裏唯一的經濟支柱。案發時,他與妻子有些糾紛,心理受到影響。他在事發後配合警方調查,並留在現場協助受害人直到救護車抵達,因此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