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詐騙又無照駕駛 判改造監禁五年吊照27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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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累累的男子假釋期間繼續招搖撞騙,假借售賣電單車、手機及協助匯款等途徑,騙取多人共計逾28萬元,連親戚也不放過。他曾魯莽駕駛撞死人,卻在沒有駕照的情況下照舊開車出行。
法官最終判男子接受改造性監禁五年,並且吊銷各級執照27年。由於他在假釋期間犯罪,因此得額外坐牢67天。
被告陳德文(39歲)早前在國家法院面對欺詐和失信等30項控狀,他承認犯下其中11項。法官將餘項控狀納入考量後,於星期二(6月11日)做出判決。
被告以不同手法欺騙多名受害人逾28萬元
根據案情,2021年3月,被告自稱有人脈能買賣電單車,建議一名電單車貼紙店老闆鄧修漢(43歲)參與生意。他還説,印度已有上市公司可以接洽,鄧修漢信以為真,聘請被告為銷售與市場執行員。
4月起,被告利用鄧修漢的資金買進七輛電單車,聲稱會安排出口,實際上卻將電單車轉賣套現,私吞款項用來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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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修漢交給被告的19萬零760元現金全被挪用。期間,被告還偽造Excel表格和數據,以及兩封假電郵來圓謊,過後完全失聯。
另外,2019年間,19歲的本地男子李偉德因送餐工作結識被告。被告自稱能以優惠價購買電動個人代步工具(PMD)零件,李偉德多次轉賬共3000元,被告錢到手後卻一直拖延交貨。
李偉德最後親自到被告所指的店鋪查詢,才發現交易根本不存在。被告也用同樣方式,騙走李偉德其他兩名朋友共4038元。
2021年,一名45歲的本地男子魯丁諾在二手平台看到被告售賣一輛杜卡迪電單車。兩人相約看車,順利完成交易,被告也辦理電單車過户手續。
被告過後繼續向魯丁諾推銷各種電單車,並偽造陸路交通管理局的登記信函和電單車照片作為證明。
魯丁諾不疑有詐,前後16次通過銀行轉賬和支付現金,給了被告6萬5500元,但他最終沒有收到任何電單車。
從2019年11月至2022年12月,被告以賣手機、協助匯款、賣電單車等謊言,欺騙包括親戚在內的一羣受害人的錢財,騙得約28萬元。
由於被告在假釋期間再次犯罪,他因此可能面臨監禁刑期加重的後果,延長的最長天數可以是假釋令的剩餘時長,也就是135天。
此外,被告也在駕照吊銷期間違規駕駛。2009年6月19日晚上,被告在沒有駕照的情況下,開着租來的汽車,先後到三家酒廊喝酒,直到清晨才離開。
經過實龍崗路時,被告超車時因車速太快,撞死正在過馬路的清潔工人,被告肇禍後絕塵而去。他事後在魯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下被控,罪成後被判坐牢兩年、10年不得考取駕照。
2015年,他再次無照駕駛,再被判坐牢11周,不得考取駕照18年。
法庭揭露,被告自2001年起就接連犯下多項罪行,其中包括持械搶劫、冒充公職人員、欺騙、偷竊、失信、惡作劇,及偽造文件欺騙等。
控方指出,2018年,被告因欺騙罪被判坐牢36個月,當時涉案金額介於50元至2470元,如今他變本加厲,行騙金額已經增加到28萬4000元,必須予以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