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回酬為誘 四人在馬國被控詐財逾200萬令吉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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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涉嫌以高回報投資為誘餌,騙走一名託兒所業主逾200萬令吉(約60萬6908新元)而在沙巴州首府亞庇地方法庭面控。
四名被告分別被帶到四名不同法官面前宣讀控狀,惟暫無須回應認罪與否。根據控狀,他們分別於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7日期間,在受害人所經營的託兒所,利用自己名下銀行户口直接參與多宗投資交易,每次數額介於1萬9000令吉至13萬5000令吉之間。
控狀指他們牴觸刑事法典第424C(1)條文,罪成可面對坐牢最少三年、最多10年,或者罰款最少1萬令吉、最多1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案件分別定7月8日、10日、31日再度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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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調查顯示,受害人是在2024年11月26日於臉書看到一則投資廣告,並和自稱是相關公司的代表接洽,隨後受高回報投資計劃所吸引,因此決定投資。
受害人前後共進行了53次交易,投資總額217萬3814令吉,其間所獲回報計有6600令吉現金、一台手機、數張印有15克或50克“999黃金”的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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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也曾使用被告給予的提款應用提出投資利潤但卻無法進行,被告甚至要求受害人加碼投資,以順利完成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