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盜竊案被告之一 涉行竊男子保釋後失聯被法庭通緝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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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團伙豪宅連環盜竊案中,涉嫌在温莎園路偷走約57萬元珠寶的一名竊賊,在獲准保釋外出後失聯,法庭已對他發出拘捕令。
被告是39歲的中國籍男子龍志華,早前和同夥羅昌長(44歲,中國籍)被控上庭,各面對一項破門行竊的控狀。
根據控狀,兩人被指於2024年6月21日晚上7時40分至8時15分,在湯申路上段温莎園路住宅區破門行竊,偷竊總值約57萬元的珠寶首飾,包括價值10萬元的鑽石耳環、10萬元的翡翠耳環,以及1萬元的金手鐲等。
龍志華也面對一項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的控狀。他被指在2024年6月26日,在芽籠一家酒店內,無法解釋他如何獲取一支手錶、兩對耳環,以及五枚戒指等物品。這些物品有理由懷疑是贓物。
兩名被告原本已於去年12月認罪待判。不過,他們後來撤銷認罪,案件因此回到審前會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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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外出四天後失聯
根據新加坡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顯示,龍志華的案件原定4月25日進行審前會議,但調查員和辯護律師都無法聯繫上他,案件因此展期至5月23日,但他也沒有出現,法庭因此對他發出拘捕令。
新加坡法庭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龍志華於4月1日以3萬元保釋外出,但他在四天後、即4月5日失聯。案件在5月23日進行審前會議時他也沒有出現,法庭因此對他發出拘捕令。
根據系統資料,羅昌長同樣獲准以3萬元保釋外出,但他自2024年6月28日被控後一直還押至今。他的案件定在7月25日進行認罪聆訊。
據早前報道,本地近期接連發生私宅竊案,案件涉及至少17名嫌犯,警方介入調查後逮捕三人,另外14人已離境。除了龍志華和羅昌長,另一名被控的是中國籍的吳錦興(27歲)。
據瞭解,這些涉案者相信來自同一團伙,一行10多人有計劃地專程來新加坡幹案,分工明確。不過,涉案團伙人員不一定相識,只在幹案計劃中扮演不同角色。
吳錦興面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控狀顯示,他於去年7月28日凌晨,在芽籠10巷的嘉鑫酒店(JXIN Hotel)持有總值約49萬7696元的贓物,以及總值近15萬元的本地和各國貨幣。
吳錦興在去年12月認罪後,被判坐牢七個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