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破壞台灣海底電纜 大陸籍船長被判三年監禁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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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具有陸資背景、懸掛多哥籍的權宜船“宏泰58號”今年2月涉嫌在台灣海域拖斷海底電纜,中國大陸籍船長被判刑三年,成為台灣首宗因破壞海底電纜而被刑事定罪的案件。
綜合台灣《中國時報》和公視新聞網報道,台南地方法院星期四(6月12日)對此案作出判決,認定王姓船長違反《電信管理法》,故意損毀海底通信電纜“台澎3號”,判處他三年有期徒刑。
案件起於今年2月25日凌晨,“宏泰58號”貨輪在台灣南部海域違規下錨並滯留多日。台灣海巡署發現後將其驅離,僅16分鐘後,連接台灣本島與澎湖外島的通信電纜“台澎3號”即通報斷裂。由於事發海域當時並無其他船隻出沒,海巡單位隨即將“宏泰58號”與船上人員依現行犯扣留,並移送檢調單位調查。
“宏泰58號”雖登記於多哥共和國,其船東公司則註冊於馬紹爾羣島,但船上包括王姓船長在內的八名船員皆為中國大陸籍。當時台灣輿論質疑,這很可能與北京的“灰色地帶作戰”有關。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控,王姓船長當時明知處於禁錨區仍刻意下錨,並指示船隻以“Z字型”方式在海纜上方移動,有勾斷海纜的“主觀犯意”。
延伸閲讀
[陸資背景貨輪拖斷台海底電纜 台灣檢方起訴大陸籍船長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4_12_752240)
[下午察:台灣海底電纜成大陸灰色侵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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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七名船員因僅聽從命令、涉案證據不足未被起訴,收容後均被遣返回大陸。
王姓船長在審理期間承認下錨指示屬實,但否認蓄意破壞海纜。他辯稱,船隻軌跡呈“Z字型”是因流錨造成,且他未注意海圖上已標示海底光纜,屬疏忽失職,但非蓄意行為。
但法官認定,王姓船長作為航行負責人,應熟悉海域狀況,卻放任船隻在未妥善定錨下任意徘徊,導致電纜斷裂,嚴重干擾台灣民生通訊及公共資訊,並造成中華電信逾1700萬新台幣(約74萬新元)損失,因而判其三年有期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