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青海合計近350名幹部因損害生態環境被問責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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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河南和青海兩省合計近350名幹部因損害生態環境被追責問責。
據河南省政府星期五(6月13日)發佈的通報,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河南省開展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4年2月27日向河南省反饋督察情況,同步移交五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組織開展追責問責。
河南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工作領導小組,對移交的五起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依規依紀依法開展追責問責調查。
根據查明事實,依條例對16個責任單位、210名黨員幹部嚴肅追責問責。210名黨員幹部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7人,誡勉談話43人,採取其他方式追責問責70人;其中廳級幹部九人,縣處級幹部71人、鄉科級及以下幹部110人、國有企業人員及其他人員20人,均已追責問責到位。
青海省政府星期五也通報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根據通報,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對青海省開展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4年2月26日向青海省反饋督察情況,並移交五件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青海省委、省政府成立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追責問責工作專班,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根據查明事實,依據相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共追責問責51個責任單位、136名責任人,其中廳局級幹部26人,縣處級幹部56人,鄉科級及以下幹部5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6人,誡勉談話44人,採取其他方式追責問責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