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月採取逾千次執法行動 馬國柔佛考慮修法嚴懲垃圾蟲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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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政府今年首五個月針對亂丟垃圾者採取超過1000次執法行動後,正考慮修改法令加強對垃圾蟲的處罰,以遏制日益嚴重的亂丟垃圾問題。
柔佛州主管房屋及地方政府事務的州行政議員莫哈末嘉福尼接受《大都會日報》訪問時説,根據條例,亂丟垃圾最高罰款額為500令吉(約151新元)。一些民眾可能認為罰款額不高而不以為意。
他認為,州政府有必要重新檢討現有罰款機制,並考慮加重處罰。
在新加坡,亂丟垃圾初犯者會將面對300元罰款。被控的垃圾蟲除了罰款,也可受法庭勒令執行勞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簡稱CWO)。
據《星報》報道,嘉福尼星期天(6月15日)告訴媒體,柔佛州各地方政府已經開會檢討現有法律與執法情況。他説,亂丟垃圾,特別是在河流和公共場所亂丟垃圾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除了破壞環境也浪費公共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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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福尼説:“柔佛州務大臣翁哈菲茲已經指示相關單位立即協調解決這個長期困擾城市和鄉區的問題。”
據統計,柔佛州政府今年1月至5月,共對垃圾蟲採取超過1000次執法行動,單在5月就開出181張罰單。這五個月的罰款總額有16萬15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