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威捷抵達國家法院準備服刑 庭外鞠躬向受害人道歉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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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無套與15歲少女發生性關係,導致對方染病,還指示少女哭求母親不要提控他,前藝人方威捷最終難逃法律制裁,被判坐牢40個月。他在星期一(6月16日)上午11時40分抵達國家法院準備入獄服刑,在庭外鞠躬向受害人道歉。
35歲的方威捷(原名方偉傑)面對六項性侵未成年少女、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這起受人矚目的案件於5月19日在國家法院審理,方威捷承認其中三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40個月。
在聞判後,方威捷顯得鎮定,但要求展期服刑,法官批准讓他6月16日開始服刑。
如果方威捷在獄中表現良好,刑期得以縮短三分之一的話,他將可能提前在2027年8月出獄。
根據案情,方威捷於2024年6月至7月間,多次無套與15歲少女發生性關係;在少女染冠病隔離,或因感冒入院時,他還以探望之名與少女發生關係,導致她感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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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威捷也在罪行被揭發後,指示少女在她的母親面前哭泣,告訴母親她不希望方威捷坐牢和被提控,有意妨礙司法公正。
如果方威捷(右)在獄中表現良好,刑期得以縮短三分之一的話,他將可能提前在2027年8月出獄。(張俊傑攝)
法庭一度為保護未成年受害人,按慣例頒佈了“禁止披露令”(gag order),禁止媒體報道任何會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包括方威捷的名字。
控方在案件審理當天請求法官解除被告身份報道的禁令,但遭辯護律師反對。在考慮控辯雙方的陳詞之後,譚東光法官認為法庭有必要在保護受害人與維護司法程序公開透明之間權衡。
法官也尊重受害人和家屬的意願,最後批准解除被告身份披露禁令,讓媒體首次公開方威捷的身份。
方威捷是在今年1月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