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華前助理表罪不成立 馬國總檢察署上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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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首相安華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被控販運大麻及持有兩把仿真手槍被判表面罪名不成立後,總檢察署正式提出上訴。
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嘉米爾上星期四(6月12日)裁定,莫哈末尤索夫表面罪名不成立並當庭釋放。總檢察署星期一(16日)發文告説,考量了吉隆坡高庭相關裁決後,總檢察署當天入稟法庭提出上訴。
莫哈末尤索夫被控去年9月6日上午10時15分,在吉隆坡警察總部附近的車輛中販運305克大麻,違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
一旦罪成,他將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若沒被判死刑,則必須面對至少12下鞭笞。
莫哈末尤索夫也被控同日上午9時25分,在武吉加拉路一帶某公寓附近持有兩把仿真手槍,觸犯“1960年軍火法令”。一旦罪成,他可被判處最高一年監禁、最高5000令吉(約151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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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嘉米爾上星期四宣判時説,控方沒有提出確鑿的證據,包括無法證明只有被告曾接觸涉案車輛,也無法證明車內的大麻和仿真手槍是被告的,因此裁定被告無罪。
現年32歲的莫哈末尤索夫去年9月向警方錄供時,聲稱自己遭有權勢者栽贓陷害。
莫哈末尤索夫2019年報案,聲稱2018年波德申國會選區補選期間遭安華雞姦。警方調查後,總檢察署於2020年1月表明,由於案情存在矛盾且證據不足,決定不提控安華。
莫哈末尤索夫後於2021年轉而提出民事訴訟,向安華索賠。安華同年9月提出反訴,指莫哈末尤索夫捏造雞姦故事,目的是阻止他成為任首相。
安華上星期二(10日)在上訴庭獲得臨時庭令,暫緩高庭對此案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