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女傭借阿窿又買金 僱主女兒變“擔保人”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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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歲僱主申訴,聘請女傭照顧家中老小,豈料女傭工作僅兩個月就問題百出,欠阿窿債、通過買金來借貸,讓家人飽受困擾。
事主陳志成(64歲,自僱人士)告訴《新明日報》,今年4月聘請了一名來自菲律賓的29歲女傭恩察波,豈料對方工作一個半月就向阿窿借錢。
“起初,她表現還中規中矩,到了5月份就老是心不在焉,一直看手機。後來我女兒收到阿窿的騷擾信息,才發現她(女傭)在外面借錢。”
陳志成説,當時女傭向阿窿借錢,還提供女兒的聯絡方式作為“擔保”。
“對方借她300元,要求償還430元,後來利息越滾越大,變成欠下700元。阿窿收不到錢就去騷擾我女兒,要求我女兒代替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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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陳志成報警,並於6月6日將女傭遣返回國。
原以為一切已經解決,陳志成星期二(17日)卻收到一家金鋪寄來的收款通知,指女傭先買後付的金條,目前還拖欠超過1200元,再次讓他飽受困擾。
“我媽媽已經90多歲了,行動不便,我又有一個五歲兒子,請女傭就是為了要照顧一老一小,沒想到會搞出這種事情。”
陳志成説,後來找負責的女傭中介,要求“替換”,對方卻索求約3000元的費用。
“不到兩個月就出事,中介卻沒有要負責,將責任推給僱主。”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5年6月19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