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發布碳市場草案指南 邀公眾提供反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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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升我國碳市場的信心和清晰度,全國氣候變化秘書處(NCCS)、貿工部、新加坡企業發展局(Enterprise Singapore)攜手發佈有關自願碳市場(Voluntary Carbon Market)的草案指南,邀請公眾針對草案提供反饋。
上述三家機構在星期五(6月20日)發佈聯名文告指出,公眾可在6月20日至7月20日之間,針對自願碳市場指南提供反饋。
碳信用(Carbon Credit)是一種憑證,代表温室氣體排放的減少或清除。而碳市場的誕生,旨在促進碳信用的買賣或交易,推動全球邁向淨零排放。
碳市場有助於引導資本流向原本乏人問津的減碳項目,以及為難以減少碳排放的企業,提供實現減碳目標的工具。
文告解釋,上述草案指南是我國政府更廣泛減碳戰略的一部分,旨在推動一個充滿活力,且具有高誠信度的碳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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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舉措包括允許須繳納碳税的企業,使用符合《巴黎協定》第六項標準的碳信用,抵消最多5%的應税排放量(Taxable Emissions);要求企業在減碳戰略中披露碳信用的作用;在我國建立一個充滿活力的碳服務與碳交易生態系統,包括開發商、交易商和顧問公司等。
同時文告也指出,我國碳市場的發展仍面臨一些挑戰,包括自願碳市場缺乏標準化,造成市場上出現多種標準,引發混餚。“這削弱市場信心,使得擔心聲譽風險的企業,不敢貿然參與自願碳市場。
“在過去一年的業界交流中,我們收到的反饋反映出,有必要由政府就自願碳市場提供明確指引,包括企業如何在可信的減碳計劃中使用碳信用,以及如何判定高質量的碳信用。”
文告續指,上述三家機構已和新加坡可持續金融協會(SSFA)、碳信用價值鏈上的夥伴合作,起草一份供有意購買碳信用的企業參考的指引文件,旨在強調碳信用市場應具備高度的環境誠信、鼓勵企業在考慮使用碳信用前,應優先採取所有可行的減排措施等。
另一方面,新加坡可持續金融協會也正與區域碳市場協會合作,共同推動《亞細安共同碳框架》,支持高質量碳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