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公司相關洗錢案 納吉獲判無事省釋 | 聯合早報
zaobao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案中面對的三項追加洗錢指控,因審訊長期拖延,最終獲吉隆坡高庭判無事省釋。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星期五(6月20日)在判決中指出,本案自2019年已列入法庭系統,至今仍未開庭審理,顯示司法程序已遭濫用。
法官説明,判納吉無事省釋並未對控方構成實質影響,控方仍可在準備就緒後重新提控納吉。
無事省釋意味着案件暫時撤銷,並不等同於被告無罪釋放。納吉還是有可能再次被提控。
納吉2022年8月因挪用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簡稱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約1271萬新元)資金罪名成立,被判監禁12年,罰款逾2億令吉;他之後申請元首全面特赦,刑期獲准減半至六年。納吉目前仍在獄中服刑。
延伸閲讀
[安華週二向國會解釋扎希無事省釋事件爭議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9_19_634096)
[第二起SRC洗錢案 納吉申請撤控遭駁回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6_12_887907)
他在2019年2月被追加三項與SRC國際公司相關的洗錢指控,涉嫌收取2700萬令吉的非法資金,但拒絕認罪。
由於案件遲遲未開審,納吉於2023年7月31日向總檢察署遞交陳情書,要求撤銷此案。不過,總檢察署今年6月11日駁回申請,要求法庭給控方更多時間蒐集文件與證物,擇日開審。
納吉的首席代表律師沙菲宜當時建議法庭宣判納吉無事省釋,以免加重法庭負擔。
代表律師:納吉對裁決感到高興
高庭星期五宣判後,沙菲宜召開記者會説,納吉對裁決結果感到非常高興,因為這意味着他無須揹負太多懸而未決的案件,可專注應對一馬公司案訴訟。
這是馬來西亞法院第二次撤銷納吉與一馬公司案相關的指控。去年11月,納吉與財政部前秘書長依爾旺被控失信逾66億令吉政府資產,由於控方一直未提交關鍵文件,法庭判兩人無事省釋。
如今納吉再次獲判無事省釋,引發馬國輿論質疑總檢察署在本案中有疏失。
馬來西亞反貪污與朋黨主義中心發聲明促總檢察署,就案件處理失當公開説明,並重新提控納吉,以重建公眾對司法的信任。
馬國前經濟部長拉菲茲也對總檢察署的處理方式表示不解。他説,納吉已因一起SRC國際公司案被定罪入獄,而根據他過去對案件的研究,此案具備更明確的資金流向證據。
首相安華面對媒體提問時則拒絕置評,只説:“這應由總檢察長回應,我不會介入。”
評論員:案件影響民眾對政府觀感
對於法庭的最新裁決,部分民眾將之與副首相阿末扎希2023年在健康思維基金會貪污案中獲判無事省釋的情況相提並論。
時事評論員許國偉對《聯合早報》分析説,從法律角度來看,納吉與阿末扎希案的撤控情況不同,但同樣引發民眾的憤怒與失望,反映出人們對體制長期累積的不滿與不信任。
他説,希望聯盟在2022年競選時曾強烈抨擊納吉和阿末扎希,但兩人都相繼獲判無事省釋,衝擊了民眾對安華政府及司法體系的觀感。
其實更早之前的一些裁決已開始引發民怨,包括控方於2023年12月撤銷納吉夫人羅斯瑪面對的17項洗錢及逃税控狀。安華在上屆大選後決定與巫統合作,也加劇了外界對納吉可能“受善待”的疑慮。
納吉目前還面對另一起和一馬公司相關的貪污案,料10月開庭進行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