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偽造證據起訴鄭文燦 桃檢稱勘驗過程均符合程序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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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園區開發弊案被起訴,政治立場偏綠的鏡新聞報道稱檢方提交的關鍵證據記錄不全,有偽造之嫌。但桃園地檢署駁斥稱,檢察官的勘驗過程均符合程序。
鄭文燦去年7月被控在桃園市長任職期間,通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收賄500萬元(新台幣,21.7萬新元),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並求刑12年。
鏡新聞星期二(6月24日)報道稱,桃園地方法院5月22日勘驗檢方提交的錄音證據時發現,2016年12月13日的會議實際是由鄭文燦率市府團隊與廖姓業者父子舉行的正式公開會議,而非起訴書所説“三人密會喬事”。錄音多次出現市府官員堅持依法行政、不願放寬地主同意門檻的表述,鄭文燦也明確拒絕業者要求,表示“這不是一通電話可以解決的事”。
但檢方在起訴書中稱該會議為鄭文燦與廖氏業者父子私下密會,意圖促使開發案提前啓動,並將錄音中其他官員的談話全部刪除,僅保留鄭與業者的對話內容,有誤導法院之嫌。負責本案的檢察官陳嘉義還在逐字稿上手寫批註“經勘驗無誤”,被質疑偽造文書。
法院6月17日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時,陳嘉義解釋未將全部內容納入起訴書,是因“部分內容與案情無關,可能涉及私人生活或重複事證”。但鄭文燦律師團反駁,認為檢方此舉形同刻意隱匿其他證詞,製造鄭文燦“單獨喬事”的印象,行為與偽造文書無異。
對於上述報道消息,桃園地檢署星期二發聲明強調,檢方的勘驗過程均符合程序,並無勘驗不實的情形。檢方稱,偵辦此案始終秉持客觀中立態度,遵守刑事訴訟程序,對於被告等人涉犯罪嫌所提出的證據務求詳實明確。
檢方還稱,針對檢察官在偵查階段的取證是否妥當,如有異議,應在法院審判程序中具體主張,由法院裁定適法性。
此外,鏡新聞報道還提及陳嘉義和藍委徐巧芯是政大同學。對此,徐巧芯在臉書發文回應稱“難道我能指揮檢調辦案”,並痛批鏡新聞“潑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