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每月付萬元誘少女 男子騙色坐牢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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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男在網上結識16歲少女,提出每月付1萬1000元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再以送蘋果手機為誘邀少女到公寓廁所內胡搞。少女事後分文未得,男子被判“騙色”罪成。
這起案件始於2022年初,女受害者當時16歲。她在網購平台Carousell貼文,自我介紹為“17歲華人女生,喜歡朋友載我兜風,很無聊,想認識朋友”。
現年45歲的被告陳彥哲(譯音)看到貼文後聯繫少女,稱可給對方“零用錢”,並多次提出以金錢換取她的陪伴。
兩人之後轉到Telegram聊天,被告起初開出每月2500元的“價碼”,少女不理會,他又將數額提高到5000元。被告進一步詢問少女與他會面的底線,並説願意付100元與她發生性關係,或以每小時150元進行“柏拉圖式約會”,但少女覺得價錢太低拒絕了。
後來,被告邀少女到他住的公寓見面,並在2022年7月3日晚上替她叫車赴約。當晚,他聲稱只要少女願意與他發生性關係,他每月會給對方5000元現金及6000元的信用卡額度,共1萬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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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還説他買了一部蘋果手機給少女,約她日後見面時可取手機和上述的1萬1000元。隨後,被告將少女帶到公寓公共區域的女廁隔間,開始親吻她並要求她脱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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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隨後對少女上下其手,並多次嘗試與對方性交,但少女拒絕並要求被告先付款。被告則堅稱事後會付錢,甚至埋怨少女未提前説明要先收錢。
被告最後要求少女替他手淫,但事後沒有支付任何費用。少女最終報警揭發被告。
被告星期一(6月23日)承認一項以不誠實或欺詐手段獲取服務的控狀,以及另外兩項涉及騙財的欺詐控狀,被判坐牢四年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