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在支路撞死腳踏車騎士 53歲男子監八個月吊牌八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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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轉入支路時未留意路況,撞上正在過斑馬線的腳踏車騎士,腳踏車被撞飛至約10米外,騎士因頭部受創兩天後不治。男子事後被控,罪成被判入獄八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被告鄭宗智(譯音,53歲)面對一項未謹慎駕駛的控狀,他星期三(6月25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3年7月10日晚上約11時44分,地點在巴耶利峇路上段進入巴特禮路的支路上。不幸喪命的腳踏車騎士是印度籍男子戈文達薩米(33歲,建築工人)。
根據案情,被告原本在巴耶利峇路上段朝往巴特禮路的路段行駛。這條路段的時速限制是50公里,但被告當時的時速為64公里。
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被告事發前從最右邊車道轉換至最左邊車道,再駛入案發支路。死者這時騎着腳踏車從被告的左側開始過斑馬線,結果直接遭被告車子撞上,腳踏車被撞飛到約10.2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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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見狀立刻停車查看情況,發現死者已經失去意識後連忙報警。警方到場調查後逮捕被告。
死者昏迷送院後動了緊急手術,過後轉入加護病房治療,但他的情況沒有起色,於兩天後(12日)的傍晚6時35分不治。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的顱骨和臉部有多處骨折,死因是頭部重創。
調查顯示,被告撞上死者的車速約為每小時42公里。被告也在調查中承認,事發前並未察覺死者,發現對方時已來不及剎車。
被告車子的擋風鏡事發後破裂,引擎蓋上也留下凹痕。
庭上揭露,被告有五次觸犯交通條例,其中包括疏忽駕駛、超速和闖紅燈。
控方指出,被告在駛入支路時超過限速,導致他以相對較快的速度撞上死者,從死者的傷勢、腳踏車被撞飛到10米外以及車子的損壞程度判斷,事發時的撞擊力道可見一斑。控方因此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九個月至12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被告律師求情時説,被告早前銷案罰款的違例記錄不應被考慮為加重刑罰的因素,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