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管理非法換匯和加密貨幣團隊 男子判監10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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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老闆無牌經營換匯業務,34歲男子仍幫他管理團隊和操作兑換加密貨幣,在短短23天裏經手430筆交易總額超過3500萬元。男子在警方突擊行動中被捕,被判入獄10個月。
被告謝家傑(34歲)共面對兩項牴觸付款服務法令和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一項罪名,餘項控狀交由法官星期四(6月26日)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Sir Money Changer(簡稱SMC)是一家家族經營的持牌公司,提供貨幣兑換和跨境匯款服務。公司的董事是莫哈末和他的妻子。
2021年6月,SMC在芽籠增設營業點。本地男子劉漢泉(44歲)向莫哈末提出,每月支付1萬4000元借用SMC執照,在芽籠獨立經營匯款業務。
劉漢泉自行聘請員工,但員工的公積金用SMC名義繳納,他過後再償還SMC相關的公積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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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9月起,劉漢泉在芽籠開展業務,包括跨境匯款及泰達幣(USDT)交易,但未向金管局申報,也未按當局的規定提交交易記錄。
犯罪團伙有七人,被告謝家傑是運營主管,主要負責管理團隊、執行加密貨幣轉賬、監督記錄等,月薪3500元。案發期間,被告清楚知道劉漢泉沒有牌照。
其餘員工的分工包括客户溝通、記錄交易、運輸現金和核對交易數據等。
公司主要通過Telegram羣組招攬客户和宣傳加密貨幣兑換服務,並使用“哈瓦拉”(Hawala)系統完成跨境匯款,以掩蓋資金的流向,涉及的外幣包括越南盾、泰銖、人民幣和日元等貨幣。
每筆交易都使用柬埔寨電話號碼聯絡客户
每筆交易都會創建WhatsApp或Telegram羣組,使用柬埔寨的電話號碼聯絡客户,再使用Google Sheet表格記錄交易。
公司只有極少數的交易會上報SMC,加密貨幣的交易則完全未申報。團伙並未執行客户背景調查,也未提交現金流報告。
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團伙在無牌照情況下提供跨境匯款服務,包括將本地資金匯到海外,以及接收海外資金,轉交給本地收款人。
2023年2月21日,一名58歲婦女報案,聲稱遭“假警察”詐騙,損失20萬元。警方追蹤資金流向時,發現其中9萬元流向這個團伙。
調查揭露,一人在接收詐騙資金後,通過Telegram聯繫被告購買加密貨幣。被告未核查資金來源,直接收取9萬元現金,並轉賬約6萬7365泰達幣給對方。
2月23日,警方突襲逮捕被告和其他兩名團伙成員,起獲約28萬5255新元,以及97美元現金,同時查獲2月的交易記錄。
同年2月1日至23日,團伙經手至少430筆總值3500萬元的交易。
主謀劉漢泉案發後逃往柬埔寨,並清空加密貨幣錢包,他目前仍然在逃。(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