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稱台灣沒派員參加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藍批為罷免活動説謊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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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統賴清德星期天(6月29日)繼續展開“國家團結十講”,聲稱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沒有派員參加。藍營人士駁斥這一説法,批評賴清德為了罷免活動一直説謊。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賴清德在新竹展開第三講稱,1936年的五五憲草或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一直到七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是修憲的主體”,建構了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憲政體制,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的憲政體制。
國民黨前發言人林家興之後在臉書發文,指這一説法“是徹底的、百分之百的事實錯誤”,並説在五五憲草方面,“沒有台灣人參與,廢話,當時台灣還是日本帝國底下的殖民地”。
林家興説,根據國史館台灣文獻館典藏的相關資料,制憲國民大會台灣省代表名冊上清清楚楚地記載了1946年台灣省的制憲代表名單。
他也説,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的選舉方式,雖然並非由台灣省民直接選舉,而是採間接選舉方式,由各縣市議會以及各代表協會組織推舉候選人,並經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核定後,由台灣省參議會投票決定,但依然是台灣省的合法代表,“當時戰亂年代能夠如此已經十分不易,這也是台灣人參與中國(中華民國)民主進程的重要貢獻”。
延伸閲讀
[莊慧良:民主與“雜質”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6_28_937328)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批評賴清德現在為了罷免一直説謊,質問賴清德是否覺得只要不是民進黨派的,就不是台灣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