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長:軟對抗未必違法 也不代表對社會無害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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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五週年之際,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軟對抗”並非法律概念,在現行法律條文中無明確定義,但可屬於“政治語言”。他同時強調,軟對抗未必違法,不一定要加強法律規範,但不代表對社會無害,不可以坐視不理。
綜合網媒“香港01”、無線新聞網、《星島日報》等港媒報道,本屆香港特區政府即將上任滿三週年,最近政府官員接受訪問時屢次提及提防軟對抗,但社會對何謂軟對抗的理解並非完全一致。林定國受訪時指出,軟對抗並非法律概念,在現行法律條文中無明確定義,但可屬於政治語言。
林定國認為軟對抗有三個元素,包括虛假陳述或具有誤導性的表述、以非客觀基礎、作情緒化言論,而目的是挑動大眾對港府及中國大陸的負面情緒。
他説:“它不一定是、或無充分的證據,或它並非違反法律,但不代表那些事情對社會而言無危害,所以不可以坐視不理。但也不是説每件事都要用法律手段處理,也都不可能、未必是最有效方法。”
至於坊間有聲音擔心軟對抗的概念過於空泛,容易造成糾枉過正,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林定國認為,民眾可以對政府、國家有不同意見,當中包括負面的意見,但應恪守其意見建基於客觀事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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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將任何一個行為言論將它標籤為屬於軟對抗,要心思熟慮、不是隨隨便便用。”
林定國也解釋,如果透過不符事實的指控、缺乏理性基礎的意見,挑動民眾的負面情緒,任何秉持客觀立場的人士都不會認為是恰當的做法。他強調,這一點既是他本人堅守的原則,相信也是港府恪守的施政準則。
林定國還説,長遠有效對付軟對抗的方法是組織香港的軟實力,正確推廣自身的文化及價值觀及提升身份認同,從而建立理性愛國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