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棄洗錢案豪車隱瞞實情 蘇炳海前私人司機監三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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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30億元洗錢案的蘇炳海前私人司機,在警方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當天載蘇炳海離境,並依照指示安排出售四輛豪車。被告為了蘇炳海承諾的1%佣金,錄口供時向警方隱瞞此事,還將四輛豪車棄置在多層停車場,被判坐牢三個月。
被告劉義傑(42歲)共面對一項提供假情報給公務員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他星期一(6月30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劉義傑在10名涉及洗錢案的被告服刑完畢被遣送出境後,於2024年8月15日與涉嫌偽造文件的兩名銀行前客户經理一同被控上法庭。劉義傑是第一名因涉案被控的新加坡人。
根據案情,警方在2023年8月15日展開大規模逮捕行動,逮捕涉案的10名被告。然而,警方在9月4日搜查蘇炳海的住家時撲空,調查後發現他早在8月15日已離境。
8月15日當天,被告載蘇炳海通過大士關卡離開新加坡。兩天後(17日),被告把蘇炳海載到吉隆坡國際機場,再開車回新加坡。
延伸閲讀
[30億洗錢案相關資產 近28億元移交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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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協助30億元洗錢案被告偽造文件 前銀行客户經理有意認罪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2_12_726055)
在這之前,蘇炳海指示被告幫他把家中的四輛豪車出售,並承諾給他1%的佣金。這四輛豪華車為兩輛勞斯萊斯和兩輛法拉利,總值約800萬元。
8月18日,被告把四輛豪車放置在文慶路上段第20座組屋附近的多層停車場,再聯繫汽車經紀公司安排出售,並在9月1日把豪車移到馬林百列樂斯廣場停車場。
被告因聯絡不上蘇炳海,懷疑對方涉洗錢案被通緝。警方在9月11日找上他,但被告為了1%佣金,即約8萬元,在錄口供時謊稱蘇炳海沒有留下任何貴重財物,以此避免警方充公四輛豪車。
因擔憂警方發現,被告幾天後又把四輛豪車棄置在文慶路上段第20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因為他清楚這座停車場剛建好,停車系統尚未啓用。
警方在調查時發現,蘇炳海兄弟蘇炳旺的豪車停放在樂斯廣場,加上汽車經紀同時為另外四輛豪車申請停車季票,便在停車場展開搜尋,但當時被告已將豪車移走。
警方調查後,經紀揭露豪車還在被告手上。被告在2023年10月5日被捕,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蘇炳海自8月15日離開新加坡後,再也沒有返回。2024年10月9日,他和妻子同意交出總值約3億1660萬元的資產,當中的四輛豪車價值約836萬4297元。他也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控方指被告為金錢利益向警方撒謊,導致警方耗費大量努力在約一個月後才起獲豪車,對調查造成阻礙,懇請法官判他坐牢三至四個月。(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