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0億洗錢案 兩房產經紀未進行客户盡調被罰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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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房地產經紀因未進行客户盡職調查,結果客户與30億洗錢案有關,被房地產代理理事會各別罰款5000元和2000元。
房地產代理理事會(Council for Estate Agencies,簡稱CEA)星期二(7月1日)在網站上發佈針對洗錢案的執法行動,以及對各別案件中對兩名房地產經紀的處分。
2023年8月,新加坡破獲歷來規模最大的30億元洗錢案。共有九男一女先後被治罪,這些外國人被判處13個月至17個月刑期。法院也充公10人約9億4400萬元的非法資產,佔起獲總資產的92.1%。
理事會在案發後,對曾協助處理洗錢案有關房產交易的經紀展開調查,發現兩名房地產經紀未進行客户盡責調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簡稱CDD)。
理事會説:“客户盡責調查對打擊房地產中介行業的洗錢活動,是非常重要且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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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起案件中,房地產經紀張靜妮(譯音,Tiew Chin Nee)被指在2022年1月受一名未具名客户“X”的委託,協助尋找一處工業區產業。她在同月促成買賣後,還協助客户將產業租出去。
理事會指出,她在促成購買和租賃交易前,並未核實客户是否在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下被制裁,此外,她也沒有對客户可能涉及洗錢或資助恐怖主義的風險進行評估。
為此,理事會對她發出譴責信,以及罰款5000元。
另一名房地產經紀朱正興(譯音,Zhu Zhengxin)則被罰款2000元。他被指在2020年9月代表一家本地公司購買一個商業產業,而公司的實益擁有人(beneficial owner)為“Y”。
Y隨後因洗錢和偽造罪被定罪,而他曾聯繫朱正興,表示希望購買這處價值數百萬的新加坡商業物業作為投資用途,併為此目的註冊成立了公司。
雖然朱正興填寫了客户盡責調查清單,但沒有取得書面確認,以確認客户所提供身份信息的準確性。此外,他向自己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提交文件時,在客户盡責調查清單上,錯誤地標示已取得書面確認。
理事會強調,當局正在調查其他涉30億洗錢案的交易,並若發現有違例行為,將會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