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日女來新賣淫 馬國男判監一年罰4000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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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賣淫團伙跑腿到經理,25歲馬國男子找日本女來新賣淫,讓人安排酒店房間,從中賺取3000元到4000元,為此入獄一年,以及罰款4000元。
來自馬來西亞的吳文宏(25歲)被控九項牴觸婦女憲章的控狀,指他經營賣淫活動。他星期一(6月30日)承認其中五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今年3月7日下午5時22分,警方展開掃蕩活動,在金沙酒店內逮捕被告,以及兩名日本女,年齡分別是26歲和27歲。
調查揭露,被告於去年8月被一名叫王馳三的男子招入網上賣淫團伙FanzaSG。被告負責與顧客接洽、向妓女收錢、把收到錢換成外幣等。他一開始可得10%佣金,隨後增至20%。
今年1月,王馳三被捕後,被告取而代之成了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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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被告聯繫曾通過他們來新賣淫的日本女,邀請她於今年2月27日到3月7日來新。日本女答應,並邀了另一友人一同前來。確定行程後,被告就在各平台宣傳招客。
被告也通過王馳三認識了張凱(46歲),通過對方訂酒店房,並請他幫忙佈置房間。
日本女來新九天,被告付了2100元給張凱,並向兩名日本女收了2萬5900元,部分換成了人民幣付給她們,自己則賺取約3000元到4000元左右。
主控官指被告屬於賣淫團伙的管理層人物,不僅與顧客和賣淫女接洽,還安排酒店房,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1到13個月以及罰款4000元。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一年,以及罰款4000元。(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