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西瓜傘聲援巴勒斯坦走向總統府 三女子涉非法組織遊行不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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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女子涉嫌未經許可在總統府附近組織遊行,召集約70人舉着繪有西瓜圖案的雨傘,一起走向總統府,聲援巴勒斯坦;辯方辯稱那之前約三週有17人送信到總統府,而被告一羣人也是走向總統府送信,他們並非遊行。
三名被告是莫斯曼(Mossammad Sobikun Nahar ,26歲)、西蒂(Siti Amirah Binte Mohamed Asrori,30歲)和安納馬萊(Annamalai Kokila Parvathi,36歲)。三人各面對一項牴觸公共秩序法令的控狀,她們否認有罪,案件星期二(7月1日)在國家法院開審。
控狀顯示,三人涉嫌在2024年2月2日下午2時至3時之間,在被劃為禁區的總統府附近組織遊行,聲援巴勒斯坦。這場遊行沿着烏節路、芙蓉路和加文納路,在總統府周邊進行。
根據警察部隊早前發出的文告,三名被告被指在未獲得當局許可下,組織遊行並在網上召集參與者。遊行當天,約70人手握繪有西瓜圖案的雨傘,集體走向總統府。
西瓜是巴勒斯坦抗爭和團結的象徵。
延伸閲讀
[稱三女子因聲援巴勒斯坦被控 民主黨接更正指示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30_691638)
辯方申請將五起類似事件呈堂作為證據
控方在案件開審後,傳召警方查案人員出庭供證,並在庭上播放獅城大廈外、芙蓉路和加文納路等處的電眼畫面。
畫面顯示,被告在案發當天與多名參與者陸續聚集在獅城大廈外。期間,有人帶着裝有西瓜傘的箱子抵達,而被告向到場的人收集信件,莫斯曼和安納馬萊也站在前方對人羣講話。
約半小時後,人羣開始撐着西瓜傘,朝着烏節路的方向離開。之後,他們被拍到在總統府附近的人行道行走,莫斯曼走在前方。
辯方在盤問查案人員時指出,在這起案件發生前,也有人一同走向總統府送信。辯方申請將類似的五起事件呈堂作為證據,並指其中一起事件發生在同年1月11日,即本案約三週前。當時,有17人一同到總統府送信聲援巴勒斯坦,但當局並未對他們採取任何行動,被告因此認為集體送信到總統府是合法的。
控方:犯罪前認知不能成為違例者犯罪藉口
控方反駁道,這些事件與本案不相關,且犯罪前的認知不能成為違例者犯罪的藉口。另外,這五起事件的細節不足,無法拿來與本案進行有意義的比較。
法官同意控方論點,他舉例説一名男孩不能因為上一名扔石子砸窗的男孩沒有被治罪,在犯法後以此為藉口,辯稱這不是破壞公物,因此駁回辯方的申請。
辯方也在盤問時指,被劃為禁區的道路是送信到總統府的必經之路,被告等人在走向總統府的過程中,並沒有喊任何口號或展示巴勒斯坦國旗,而西瓜圖案沒有在任何警方公告中被禁止。
星期二有約30名相信是支持者的公眾出庭旁聽審訊,案件星期三(2日)續審。
根據公共秩序法令第15節條文,未經許可擅自組織公開集會或遊行若罪成,可判處不超過1萬元罰款,或不超過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