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澄清釀致命車禍網紅非本校生 警方已展開調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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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海岸公園大道超速飆車,導致一死一傷的男網紅,在錄口供時向警方自稱是新加坡國立大學的學生。總檢察署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國大證實鄭立傑(30歲)並不是國大的學生,警方已針對此事展開調查。
根據法庭文件,鄭立傑(音譯,Tee Lee Kiat Jarrett)事發時是新加坡國立大學的學生,也是一名兼職廚師和網紅。
不過,國大早前在臉書發文澄清,鄭立傑與國大沒有任何關聯;沒有記錄顯示他曾是或目前是國大生。
總檢察署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鄭立傑於2024年3月8日,在向警方錄口供時,聲稱自己是國大的全日制學生。這個信息過後被記錄在控辯雙方同意的法庭文件中。
鄭立傑在2025年6月27日認罪,不過他的學生身份與他所面臨的指控無關,也不是判刑時的考量因素。
延伸閲讀
[稱被挑釁故意剎車釀致命車禍 肇事男無悔意還指死者活該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6_28_937322)
[開車看導航撞死行人 56歲男子判監10個月兩週吊牌八年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7_01_947985)
發言人指出,隨着國大做出澄清,警方也已針對鄭立傑的説辭展開調查。
鄭立傑曾稱 死者死有餘辜
據早前報道,鄭立傑於6月27日認罪後,被判入獄五年又八個月,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他在聞判後要求展期服刑,法官批准他從7月18日開始服刑。
這起被法官形容為最惡劣的危險駕駛案例之一的致命車禍,發生在2024年2月24日凌晨3時49分,地點是通往樟宜機場的東海岸公園大道。不幸喪命的是18歲女子林家樂。
根據案情,鄭立傑當時開車載着兩名友人前往東海岸公園的途中,和騎着電單車的男子陳高文(音譯)開始賽車,鄭立傑的車速一度飆至時速160公里,頻頻超車並間歇剎車。林家樂當時則乘坐在電單車後座。
鄭立傑這時問車上的乘客,是否想看電單車“飛起來”,男乘客聽後叫他別這麼做。就在這時,陳高文從被告的右邊超車,鄭立傑見狀則立即右轉,電單車也因此撞上汽車,男騎士和林家樂被拋到五至八米外。
兩人事後送院急救,林家樂在同一天下午2時47分傷重不治;陳高文右手有撕裂傷,身體多處擦傷,拿了六天病假養傷。
庭上披露,鄭立傑事後坦承,他當時使用引擎制動(engine brake)減速,避免剎車燈亮起。鄭立傑後來也在友人面前數落死者,指對方活該,因為她踩到了自己的底線,死有餘辜。
死者的父母早前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説,事發一年多,一家人至今還是走不出傷痛。鄭立傑在這期間也沒有聯繫死者家屬,不論在社交媒體或出庭時都表現得毫無悔意,甚至用這起案件跟朋友説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