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交易所搶第二上市業務 市場人士:各有吸引力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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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第一上市,新加坡也積極吸引更多公司第二上市。向來被視為與新加坡交易所互別苗頭的香港交易所,近期同樣“相中”這項業務。市場人士認為,兩家交易所雖有一定程度的直接競爭,但兩者不論是規模、可以吸引到的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都不一樣。
港交所早前透露,計劃吸引東南亞和中東地區的上市公司到香港第二上市。
這會不會和新交所“搶生意”,安永亞細安IPO主管曾友強認為,新加坡和香港都是亞洲的金融中心,經常被視為是直接競爭對手。
“雖然某方面確是如此,但實際上,它們吸引上市公司的特點都不一樣,包括規模、流動性、行業吸引力和投資者等。新交所對消費品、REIT和東南亞公司具有吸引力,港交所則吸引看中香港資本市場的中國大陸公司。”
第二上市公司主要受第一上市所在轄區的規則和機構監管。申請在新加坡第二上市的條件之一是,最近一個財年有盈利、至少三年的營運紀錄,市值不少於1億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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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要求市值至少港幣30億元(約5億新元),並擁有五年良好合規紀錄。如果是同股不同權的創新型公司,則至少港幣100億元或400億元,兩年良好合規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