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強貴金屬寶石行業反洗錢監管 現金消費10萬人民幣需上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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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頒佈新規,加強貴金屬和寶石行業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
中國人民銀行星期三(7月2日)在網站公佈《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相關行業反洗錢的適用對象、起點金額、客户盡職調查具體情形等方面進行更明確的規定。
《辦法》將貴金屬和寶石全產業鏈都納入反洗錢監管,中國境內數量龐大的貴金屬、寶石經營門店等都受到約束。
同時,《辦法》將大額交易報告的起點金額由5萬元提升至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78萬元新幣),現金購買貴金屬和寶石超10萬元需上報。
貝殼財經引述業內人士分析指出,設定10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標準是為了平衡監管效能與成本,該金額也符合15000美元(或歐元)的國際標準。
此外,《辦法》要求,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應遵循“瞭解你的客户”原則,核查客户身份,根據客户特徵和交易活動的性質、洗錢風險狀況,對客户開展盡職調查。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董希淼説,《辦法》聚焦大額現金交易,通過行業自律與分級管理,平衡監管效能與成本,既是響應國際標準、落實國內法律的必然要求,更是維護金融安全的必要之舉。
據報道,貴金屬和寶石交易的高價值密度、相對流動性、定價複雜性、現金交易傳統、易跨境轉移、匿名潛力以及行業結構特點,是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的“重災區”。
董希淼指出,下一步應持續關注中小商户落實執行與跨境監管協作,以應對不斷演變的洗錢和恐怖融資手法。
《辦法》頒佈後,有社會輿論擔憂個人消費者的貴金屬消費會受阻。業內人士指出,個人消費者在購買貴金屬、珠寶時使用超過10萬元的現金的情形並不多見,使用銀行卡購買則不受影響,因此《辦法》對普通百姓正常購買貴金屬、珠寶等商品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