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在門外憤而縱火 27歲男子判監七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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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男子因被關在屋外,竟不顧屋內外婆的安危,憤而縱火,點燃紙板塞進木門縫隙後離開,被判坐牢七個月。
被告陳勇佳(27歲,譯音)面對一項惡作劇縱火和一項在公共場合持有兩把刀片的控狀,他星期五(7月4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仍是學生,當時住在繼父家,外婆(67歲)也同住在單位裏。
2025年4月18日晚上,被告回家時發現鐵門已上鎖,敲門後不見回應。他接着撥電給屋內的外婆至少六次,但外婆因為認定被告吸毒,害怕不敢開門,也沒敢接聽電話。婆孫倆在這之前曾起爭執。
被告拿出打火機點燃紙板 塞進木門縫隙
被告被關在門外,他知道外婆在家卻拒絕應門,愈發怒火中燒,竟拿出打火機點燃一片紙板,塞進木門縫隙。他還錄下縱火過程,並把視頻發給姨丈。被告在數分鐘後離開現場,當時火還在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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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會兒,外婆聽見鄰居呼叫,才發現門口着火了,趕緊用水把火苗澆滅。木門的下方、周圍的地磚和油漆都被燒得焦黑。
案發單位的木門下方、周圍的地磚和油漆因被告縱火而被燒得焦黑。(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的繼父估計需花費7000元維修,但尚未決定是否找人修理。
阿姨在事發當天收到視頻後報警,指被告縱火燒她母親的家,還和朋友揚言要燒了自己的家。
被告隨後在4月19日凌晨約零時40分被捕,警方從他身上搜出用來縱火的打火機,以及兩把刀片。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年邁外婆在屋內,還在門口縱火。被告犯案時,還開着木門,把紙板塞入門縫,讓火和煙蔓延進屋內,危及外婆的健康甚至是生命。他也發送視頻和以言語恐嚇自己的姨丈,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五至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