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草場遊樂場海灘 森州四類公共場所禁酒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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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吉隆坡綜合電)馬來西亞森美蘭州政府宣佈,州內四類公共場所嚴禁飲酒,包括休閒公園、草場、兒童遊樂場和海灘,違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令吉(約603新元)。
這項禁酒令遭到朝野華基政黨,包括馬華公會和民政黨批評,認為這是矯枉過正,違背馬國的多元與包容精神,可能衝擊旅遊業。
森州政府強調,這項限制僅適用於特定公共場所,並不影響私人住宅、商業場所、餐廳、俱樂部、度假村或咖啡館的飲酒自由。
森美蘭州務大臣阿米努丁星期三(7月2日)主持州行政議會會議後召開記者會宣佈新的禁酒措施。他説,上述公共場所禁酒,除了尊重社會敏感,也能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民生問題。
他説:“州政府接獲許多投訴,指有人在上述場所飲酒,尤其是在夜晚。他們飲酒作樂時發出噪音,還亂丟垃圾,對附近居民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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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河南公職人員全天候禁酒 胡錫進稱是“高級黑” [新山市政局:一切維持現狀 不會實施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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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州汝來區州議員阿魯古馬説,上述四類禁酒的公共場所多數靠近住宅區,當地居民不時投訴有人羣聚飲酒,也發生吵架、喧譁及播放音樂等擾民行為,還經常留下滿地玻璃酒瓶碎片。州政府為確保地方安寧及居民安全,才決定禁酒。
不過,馬華副總會長黃日昇認為,森州禁酒令忽略國家憲法保障的個人自由與生活方式,也會對旅遊業帶來負面影響,尤其是國際旅客喜愛的海濱旅遊勝地波德申。
他呼籲森州政府重新審視這項措施。“人們在沙灘小酌,就可能被罰款。這不是歡迎遊客,而是嚇跑遊客。”
民政黨署理主席胡棟強也認為將海灘列為禁酒區過於嚴苛。他發聲明説,休閒公園、公共草場與兒童遊樂場是家庭活動場所,禁酒尚算合理,但海灘是國內外遊客常去的休閒景點,新措施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誤解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