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終審法官何熙怡稱因國安法離任 港府批有違事實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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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何熙怡(Brenda Hale)透露,自己在2021年未續任的原因是她認為《香港國安法》已凌駕於《基本法》之上。香港特區政府予以反駁,指相關言論與事實不符。
曾擔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的何熙怡接受英國期刊《Constitutional Studies》訪問時説,自己原計劃在《香港國安法》2020年實施後低調離任。
她透露,儘管在2021年任期屆滿後獲港府建議續任,但最終以個人理由婉拒。她補充説,雖然並不認為香港法院已遭“致命破壞”,但後來愈發確信不續任的決定是正確的,因為“國安法已凌駕於基本法之上”。
香港特區政府星期五(7月4日)發聲明回應,強調何熙怡關於《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法治的言論不符事實,特別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的説法有違事實。
聲明指出,《香港國安法》與其他維護國安法律均堅持法治原則,同時保障《基本法》規定的權利自由。
對於何熙怡稱因國安法不續任,聲明稱,何熙怡2018年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從未參予任何案件審理。2021年6月,她向司法機構表示因私人原因不續任,與當前的説法存在差異。
港府重申,香港司法制度受《基本法》保障,享有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法官均嚴格依據法律原則審理案件,包括國安法案件。
聲明還説,《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有具聲望海外法官續任終院非常任法官,目前共有六名來自英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的非常任法官參與審判,持續為香港普通法發展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