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迎竹:全世界人民站起來了 | 聯合早報
zaobao
在大英圖書館展出的《大憲章》手稿原件,對歐美遊客很有吸引力,絡繹於途。或許因為教育的關係,他們都明白這份800年文物的價值。拉丁文寫成的《大憲章》文件本身不起眼,大概A3紙張大小,寫得密密麻麻連成一片也不分段。據説是羊皮紙昂貴難得,要求限制王權的貴族只求把條件列明,分送少數人傳閲,不像現代人對官方文件的重視。
大英圖書館展出的是英王亨利三世在1225年2月11日公佈的版本。他爸爸約翰王把國家搞得烏煙瘴氣,迫使貴族造反,在1215年要求籤下限制王權、保障自由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障貴族與教會權利以及成立委員會,由貴族監督國王履行憲章。約翰王雖然簽了,卻在第二年就翻臉,請求教宗宣佈無效,再次引發戰爭。所幸他很快去世,九歲的亨利三世和攝政團希望重建王室信譽。這期間討價還價與角力不斷,貴族質疑攝政團隊的公信力,希望國王成年後親自簽署確認,王室也希望拖延王權被剝奪的時間。到1225年,成年的亨利三世在財政壓力下,簽署並頒發新版的《大憲章》。
作為第一個成功制定並影響後世巨大的憲章,它是限制君權、保護民權的法律開端,為英國的議會制度和法制奠定不朽的基礎。它以系統的法律形式,劃定君民之間的權力邊界,並且確立國王不高於法律、必須遵守法律的核心原則。它在後續的版本中重複申明這些原則,並廣泛傳播到歐洲其他地方。1689年的《英國權利法案》直接繼承大憲章精神,確立議會至上的民主原則。影響所及,美國憲法和歐陸第一部成文憲法、波蘭的《五三憲法》以及法國憲法都緊隨它的精神,後續制憲的國家更不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