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終院前非常任法官批國安法 港府:有違事實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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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倫敦綜合訊)香港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何熙怡稱,《香港國安法》凌駕於《基本法》之上,讓她確信不續任是正確決定;香港特區政府指此説法有違事實。
何熙怡(Brenda Hale)也是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她在2018年受委為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2021年受邀續任,但沒有尋求續任。
她在本週刊發的英國期刊《憲法研究》訪問中説,冠病疫情暴發後,她無法前往香港,接着國安法頒佈,她當時心想“現在是悄悄退出的時候了”。
何熙怡説:“我不希望暗示香港的司法體系已經遭到破壞,因為事實並非如此;我也不希望讓人覺得我不願意成為該司法體系的一員;我當然更不希望有任何公開聲明被髮布,因此我決定不尋求續任,並將之歸因於個人理由。”
她補充説:“如今我更加確信,當時不尋求續任是正確的決定。因為隨着情勢發展,《香港國安法》已凌駕於《基本法》之上。”
港府發言人星期五(7月4日)發聲明,指何熙怡的言論與事實不符,尤其是“國安法已凌駕《基本法》”的説法有違事實。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與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均堅持法治原則,同時依法保護《基本法》規定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司法制度受《基本法》保障,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官嚴格根據法律原則審理包括國安法在內的案件。
發言人也指,何熙怡在2018年受委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從未參與審理任何案件。2021年6月,她向司法機構表示因私人原因不續任,與目前的説法有差異。
發言人稱,《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有具聲望的海外法官願出任或續任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目前共有六名來自英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非常任法官參與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