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限制歐盟醫療器械進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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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星期天(7月6日)發佈限制歐盟醫療器械進口的通知,當中要求採購人採購預算金額4500萬元人民幣(798萬新元)以上的醫療器械時,應當排除歐盟企業參與,但當中不包括在華歐資企業。
據人民日報客户端星期天報道,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中國財政部決定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對部分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採取相關措施。
中國財政部稱,採購人採購預算金額4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醫療器械時,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後,應當排除歐盟企業參與。不過,這並不包括在華歐資企業。
中國財政部指出,對於參與的非歐盟企業,其提供的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佔比不得超過項目合同總金額的50%。
中國財政部也説明,通知自星期天起施行。施行之日前,涉上述措施的採購項目已經發布中標、成交結果公告的,可以繼續簽訂政府採購合同,不執行通知規定的措施。
延伸閲讀
[限制中企參與醫療器械公共採購 中國商務部批歐盟構築新保護主義壁壘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6_25_926970)
[歐盟限制中企參與醫療器械公共採購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6_22_926127)
中國商務部發言人星期天下午以答記者問形式説,歐盟委員會於6月20日出台措施,限制中國企業和產品參與其醫療器械公共採購,持續在公共採購領域對中國企業設置壁壘。
發言人稱,中國多次通過雙邊對話表示,願與歐盟通過對話磋商和雙邊政府採購安排等方式妥處分歧。“令人遺憾的是,歐方不顧中國釋放的善意和誠意, 仍一意孤行,採取限制措施,構築新的保護主義壁壘。”
發言人強調,中國因此不得不採取對等限制措施,並稱相關措施是為了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環境。
發言人還特別説明,中國措施只針對自歐盟進口醫療器械產品,在華歐資企業生產產品不受影響。
此前,歐盟委員會6月20日在官網發文告稱,依據《國際採購工具》調查結論,決定排除中企參與500萬歐元(740萬新元)以上的醫療器械公共採購項目,並規定中標採購的中國產品比例不得超過50%。
歐盟委員會在文告中説,2015年至2023年期間,中國對歐盟的醫療器械出口增長超過一倍。與此同時,中國87%的醫療設備政府採購合同,對歐盟醫療設備和供應商存在排他性和歧視性的措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