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董事索賄助取工程合約 賬户管理員判罰4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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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隔熱產品公司董事索賄,以助對方取得工程合約,建築公司賬户管理員被罰4萬元。
被告程佳琪(40歲,中國籍)事發時是建築公司Shang Teng Construction的賬户管理員,她星期一(7月7日)在庭上承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罪名。
行賄者是45歲的阿德里安·楊,事發時是隔熱產品供應公司Foster Asia Pacific的董事。他早前認罪後,同樣被判罰款4萬元。
案情顯示,被告與阿德里安在2015年透過共同友人相識。由於Shang Teng是建築公司FineBuild Systems的合作分包商,被告也認識當時FineBuild的董事洪寶輝(60歲)。
2018年7月左右,一家建築公司受託為新加坡國立癌症中心的建築項目進行隔牆和天花板工程,前者找上FineBuild合作。FineBuild的職責包括負責向供應商採購建築材料,及指派分包商完成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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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助公司獲取合約 索要至少5%酬勞
被告後來與阿德里安聊天時,提議幫忙Foster Asia公司,從供應商競爭中脱穎而出。阿德里安接受安排。因知道FineBuild要為工程採購可以保温的岩棉板(Stonewool Slab),阿德里安於是向被告諮詢相關資料。
被告便説她會介紹洪寶輝給阿德里安認識,並會替阿德里安説好話,協助Foster Asia獲取FineBuild的合約。被告也會分享其他供應商的報價,好讓Foster Asia能以較低的報價成功獲標。
2018年7月31日左右,FineBuild收到一家供應商開出的岩棉板報價。被告從洪寶輝那裏獲取信息後告知阿德里安。後者接着提交了更低的報價。
庭上透露,被告後來向阿德里安索討酬勞,對方也答應若投標成功,會支付合約價的1%作為酬勞。不過,被告索要至少5%,否則這項安排無效。為了能獲取合約,阿德里安答應要求。
2019年2月,Foster Asia順利標得FineBuild的合約,合約價為44萬零240元。根據協議,被告可獲取2萬2012元酬勞。然而庭上披露,阿德里安事後改變主意,並未支付被告這筆賄金。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因收賄在2019年9月被捕,2022年12月被控上法庭。庭上則未透露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發的。(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