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帥玩槍意外扣動扳機導致手槍走火 新翔集團前輔警判監兩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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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翔集團前輔警邊聽音樂邊工作,在槍械庫為同事備槍時耍帥玩槍,拋接一枚子彈裝進槍膛,接着旋轉手槍,意外扣動扳機導致手槍走火,擊中槍械庫的桌面。輔警因一時貪玩,最終換來牢獄之災。
被告穆赫利斯(39歲)案發時是新翔集團(SATS)旗下一名警曹。他星期一(7月7日)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的罪名,被判入獄兩個月。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3年11月22日早上7時42分,地點在新翔集團位於機場貨運路空運中心的輔警槍械庫。打中台面的是一枚0.38口徑的子彈。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已在新翔集團任職11年,是擁有五年經驗的槍械員,當時被派到槍械庫工作。
事發當天,被告的同事祖爾卡納恩(27歲)值班前到槍械庫領取包括手槍、10枚0.38口徑子彈和警棍等裝備。當時陪同祖爾卡納恩一同領取裝備的還有槍械庫安全人員伊贊(2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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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當時開着藍牙喇叭,一邊聽音樂一邊工作,將裝備遞給祖爾卡納恩,後者發現少了一枚子彈,通知被告,後者隨之從枱面下的抽屜取出一枚子彈。
庭上透露,被告此時耍帥將該枚子彈拋向空中,用左手接住,順勢將子彈上膛,跟着旋轉槍膛,並將槍口往下對準枱面。距離被告不到1.5米的祖爾卡納恩見狀立即往後退。
就在這時,被告無預警扣動了扳機,導致手槍走火,射出的子彈擊中台面。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從拋接子彈到發射子彈,過程僅約五秒鐘。被告在手槍走火後通報上司,並在同一天被捕。當局事後也找回被射出的彈頭。
控方指出,被告是合格的槍械員,清楚知道行為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他的行為帶有玩鬧成分,所幸無人在事故中受傷。考慮到被告在事發後向上司坦白罪行,也儘早認罪,控方促請法官判他入獄至少三個月。
被告的律師則懇求法官從輕發落,判處不超過兩個月監禁。
新翔集團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被告目前已不是新翔集團職員。
發言人指出,新翔保安服務非常重視槍械安全,槍械發放和管理流程,均嚴格遵循新加坡警察部隊制定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