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貨車交界處撞死女騎士 緬甸籍男子判監八個月吊牌八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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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貨車來到交界處,男子在沒有停車查看路況的情況下撞上電單車,導致女騎士當場身亡。男子事後被控,罪成入獄八個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緬甸籍被告郭哥薩(54歲,譯音)面對一項疏忽駕駛的控狀,他星期一(7月7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4年7月20日傍晚約4時43分,地點在惹蘭都康(Jalan Tukang)和品質路(Quality Road)交界處。死者是33歲女騎士諾法拉羅扎納。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前開貨車載送妻子,從裕廊西64街的住家出發,打算到惹蘭巴板的客工宿舍接載其他朋友。
案發的十字路口沒有交通燈。案發前,被告沿着品質路行駛,來到案發交界處時放慢車速,但並未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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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則沿着惹蘭都康朝往惹蘭文禮的方向行駛,有行駛權。她經過交界處時被貨車撞上,摔落馬路,貨車則衝向左側,撞上路旁的一棵樹。
被告事後受困駕駛座,向路人求助不果,於是趕緊叫妻子報警。發現妻子受到過度驚嚇,他於是拿過手機報警求助。
醫護人員在傍晚5時許抵達現場,死者在傍晚約5時10分被當場宣告身亡,死因是多處受傷;被告則被送往醫院治療,因腿部受傷拿了10天病假。
控方指出,被告案發時駕駛重型車輛,理應更加小心謹慎。他在交界處沒有留意其他車輛,也沒有在停止線前停下,因此建議法官判他坐牢七個月至八個半月,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八年。
被告求情時説,他已感到後悔,他是家中的主要經濟支柱,懇請法官念在他是初犯予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