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4.6億元投資騙局 黃有志庭上保持緘默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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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4.6億元投資騙局,被控欺騙、偽造文件、洗錢等108項控狀,被告黃有志在高庭受審期間選擇保持緘默,法官擇日宣判。
《新明日報》連日報道,黃有志(38歲)案發時是Envy Asset Management(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EGT)的董事。他面對共108項包括欺騙、偽造文件、嚴重失信、洗錢等的控狀。
黃有志涉嫌在2016年2月至2021年3月間,通過Envy的所有公司,共收到947名投資者高達14億6418萬4244元的投資數額,其中4億8168萬1100元流入他的私人户頭,讓他過上高檔奢華生活。
控方申請先在高庭審理其中42項控狀,其餘的63項控狀暫且擱置。高庭在進行35天審訊後,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出庭供證。
黃有志在控方結案後,於上週提出保釋申請,不過被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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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星期一(7月7日)續審,由黃有志進行答辯,不過黃有志在與代表律師商討約一小時後,決定保持緘默。
根據法律,如果被告保持緘默,法庭有權作出不利於他的推斷。
由於黃有志不會傳召證人供證,辯方正式結案。
法官於是指示控辯雙方針對黃有志是否有罪提交書面陳詞,法官將擇日發表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