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推“簡樸房”規管制度 以期2030年告別劏房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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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週三(7月9日)向立法會提交議案,建議明年3月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目標是在2030年3月之前全面解決困擾港人多年的劏房問題。
香港地少人多,住宅租金昂貴,許多基層市民被迫租住劏房(房中房),面臨居住環境惡劣、生活空間狹窄、缺乏基本設施等問題。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2021年提出,當2049年中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時候,香港要告別劏房及籠屋。
香港房屋局週三向立法會提交《簡樸房條例草案》,並進行首讀及二讀。草案指出,當局擬於明年3月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期間會就劏房走向簡樸房設立12個月登記期及36個月寬限期,另加設6個月倒數期。每分間單位需要繳交3000港元(489新元)認證費。
當局預計,由明年3月1日起開始登記,在認證、寬限期之後,劏房存在的最後日子是2030年2月28日,即這一天後香港將全面告別劏房。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全港有約11萬個分間單位,約三成左右住户居於劣質劏房。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應積極面對社會這個“痛點”,為全面有序解決這個“老大難”問題籌謀對策。
延伸閲讀
[香港擬規管劣質劏房 一成業主或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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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旨在為落實“簡樸房”條例規管制度提供法律依據,訂明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內部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以及樓底淨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照明及通風、廁所、供水點和水電錶,合共八個範疇的居住環境最低標準,並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
何永賢指出,目前的立法方案已反映諮詢期間收到的主要意見,包括政府收取認證費用提供“早鳥”減免優惠,早登記、早申請可以費用全免、寬容處理在“簡樸房”登記申請期間被發現遲交分間單位租賃管制下所要求的“租賃通知書”、放寬登記資格、延長寬限期、放寬窗户要求等。
何永賢表示,考慮到部分住户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房屋局最近提出在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户”類別,為受“簡樸房”規管條例下的執法行動、改造工程等影響、並有迫切安置需要的分間單位住户,提供短暫居所。
她強調,要全面告別劣質劏房,必須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在行政長官和財政司副司長的帶領下,加上社會各界普遍支持“簡樸房”規管制度,相信香港必定能逐步走出劣質劏房問題的困境。
不過,全港劏房居民大聯盟週三趁着立法會就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到立法會大樓外請願,要求訂立劏房的起始租金,以及提供搬遷津貼等。
有劏房住户指出,目前正以4800港元租住劏房,與兒子一起居住,活動空間不足;擔心條例通過後,會令劏房租金上升,難再用相同價錢租回原本單位,希望港府規管起始租金。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陳偉強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港府提出《簡樸房條例草案》,出發點是好的,長遠有望解決劏房問題。不過,劏房業主短期內需要改善劏房環境,很大程度上會把成本轉嫁給租客一方,導致租金大漲,基層租户未必能夠承擔得起。
陳偉強認為,以前香港經濟良好的時候,港府可以考慮資助劏房户;但近年當局面臨財赤,未必可以撥出太多資源。“就算安排他們暫時住在過渡房,吸引力不會太大,因為過渡房的位置一般比較偏遠,劏房租户多數希望住在市區,方便上班。”他呼籲當局想更多方法幫助劏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