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公司逾3.8萬元贈抖音偶像 女書記判監四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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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內失信回收公司超過3萬8000元,將錢贈送抖音偶像,女書記被判入獄四個月。
20歲的被告周瑜恩(馬來西亞籍,譯音)星期四(7月10日)在庭上承認一項監守自盜罪名。法官將另一項偽造賬户的控狀一併考慮後,判處她入獄四個月。
被告事發時是新利興五金環保私人有限公司的書記,月薪2300元。在這期間,被告持有工作準證,並與男友在實加路租房。
案情顯示,新利興會向顧客購買回收物品,顧客則須將物品帶到公司倉庫進行稱重。員工在收取物品後,會給顧客寫上物品重量和數量的紙條。顧客接着要到櫃枱收取款項,公司書記則會開出收據讓顧客簽收。
身為公司書記,被告負責保管公司的小額現金,錢放在辦公室的一個箱子裏。被告會用這些錢來支付顧客,當錢快用光時,被告會通知老闆補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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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上司出國 偽造收據挪用款項
庭上透露,2024年12月左右,被告的上司出國,多數時候只有她一人在辦公室。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被告前後42次將約3萬8315元佔為己有。
為了掩蓋罪行,被告會開出假收據,並列下虛假的收購物品和附上假簽名。
2025年1月8日,公司董事發現公司賬目有出入,隔天質問被告,她承認挪用公司款項。公司隨後報警處理。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起初向警方聲稱她挪用公司款項是為了償還父親的債務,後來才坦承把錢贈送給抖音平台上的中國偶像。被告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