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餐館髮菜品介紹被定義非法廣告罰45萬人民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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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沂一飯店負責人因在網上發佈與店內菜品有關的視頻,遭“天價罰單”引發關注。當地官方表示,聯合調查組正對該案執法行為開展進一步調查。
綜合《錢江晚報》和《湖南日報》報道,在山東臨沂市蘭山區經營飯店的張姓女士今年2月在社媒平台發佈菜品短片,開始是一盆湯菜,配上“蛤蟆湯”三個字,接下來是一些昆蟲食材,最後是飯店外觀,影片未標註菜價或地址。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電話通知張女士,她在短視頻平台發佈的作品是“違法廣告”。張女士説,她只是記錄生活隨手一拍,視頻發出後,也沒有什麼評論、點贊。
在接到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電話後,她很快就將視頻刪除了。但在3月,她仍然收到了從門縫裏塞進飯店的行政處罰告知書,罰款45萬元人民幣(約8萬零400新元),這讓她難以接受。
這一新聞星期五(7月11日)晚登上熱搜,不少網民認為這是亂收費。還有律師指出,張女士發佈的影片並不屬廣告。
山東臨沂市蘭山區聯合調查組當晚發佈情況通報稱,7月11日,網傳蘭山區一飯店因拍攝發佈菜品影片被認定為“違法廣告”,並面臨高額處罰。蘭山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
通報稱,經初步調查,今年2月15日,當事人涉嫌在網絡發佈使用國家禁止食用的動物蛤蟆(中華蟾蜍)加工菜品的視頻。3月17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並於3月24日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
通報續指,3月27日,當事人向蘭山區市場監管局提交了陳述申辯相關資料,並主動刪除相關視頻。5月12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具體事實和危害程度,決定不再作出行政處罰並告知當事人。目前,聯合調查組正對該案執法行為開展進一步調查。
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告監督管理科相關工作人員星期五也表示,涉事飯店老闆發佈的視頻涉及“蛤蟆”,而蛤蟆是野生保護動物,若“蛤蟆湯”用的是牛蛙,需明確寫明是牛蛙。如果飯店在短視頻平台分享產品或者製作過程展示,且賬號名稱和店鋪名字一致,就構成商業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