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紀委原副書記陳笑波涉鉅額受賄被公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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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檢察機關對中共海南省紀委原副書記陳笑波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星期一(7月14日)在官網通報,陳笑波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高檢網公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陳笑波利用擔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委書記,澄邁縣委副書記、縣長,屯昌縣委書記,文昌市委書記,海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擔任文昌市委書記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陳笑波今年60歲,曾任海南省澄邁縣縣長(副廳級)、屯昌縣委書記(副廳級)、文昌市委書記(副廳級)等職,2017年出任海南省紀委副書記。
陳笑波2024年10月官宣被查。中國官方今年4月先後公佈,陳笑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檢察機關也對陳笑波決定逮捕。
官方今年4月公佈陳笑波被雙開時,指他大搞迷信活動;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干預執紀執法活動,泄露工作秘密;貪慾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購置、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