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經授權登錄系統泄露機密信息 前警長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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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經授權登錄內政部系統,讀取資料後把機密資料泄露給一名男子,前警長在牴觸官方機密法令的罪名下被控。
涉案人是前警長林凱豪(45歲),事發時是新加坡警察部隊的調查員。林凱豪星期一(7月14日)在國家法院被控四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和兩項牴觸官方機密法令的控狀。
根據控狀,在2023年12月21日和2024年2月22日,林凱豪涉嫌未經授權登錄內政部的電腦系統,搜索並讀取他人的資料,並事後將機密信息透露給一名男子楊宇恆(32歲)。
林凱豪也被指於2022年10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間,與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4月17日間,分別13次和六次,未經授權登錄內政部系統讀取他人的機密資料。
林凱豪星期一被控後表示有意認罪,案件展期至8月20日進行審前會議。涉案的楊宇恆也在同一天被控,他的案件則展期至7月16日進行審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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牴觸官方機密法令一旦罪成,違例者可判最高2000元罰款和最長兩年監禁;牴觸濫用電腦法令若罪成,則可被判款最高5000元,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警察部隊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所有警務人員都必須奉公守法,維持最高的紀律標準。對於犯法警員,警方將給予嚴厲懲罰,包括將他們控上法庭。
警方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對當時的警長林凱豪展開調查,並暫停他的前線職務。林凱豪跟着在2024年6月20日離職。
由於案件正在審理中,警方拒絕進一步置評。(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