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單位海軍部聯合執法 逾300名電單車騎士被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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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執法單位展開稽查行動,超過300名違規電單車騎士被查。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三(7月16日)發文告説,交通警局、國家環境局和陸路交通管理局,上星期二(8日)在海軍部西路展開跨機構執法行動,超過300名電單車騎士被截查。
其中,有13名年齡介於20歲至41歲的騎士,因未持有效駕照,以及沒有替電單車購買保險,被交警逮着。
環境局對排放廢氣或噪音超標的違例情況,開出25張罰單。陸交局則針對展示不當車牌和路税過期的騎士,開出33張罰單。
交警促請所有公路使用者養成良好的公路安全意識,尤其是電單車騎士。他們和後座乘客在交通事故中面臨的風險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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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3名年齡介於20歲至41歲的騎士,因未持有效駕照,以及沒有替電單車購買保險,被交警逮着。(新加坡警察部隊提供)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未持有效駕照行駛,初犯者一旦罪成可面對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若罪成,可面對罰款最高2萬元,或坐牢最長六年,或兩者兼施。涉事車輛也可能被充公。
根據車輛(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令,沒有購買保險行駛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對罰款最高1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根據環境保護和管理(車輛廢氣)條例,使用排放廢氣或噪音超標的車輛,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對罰款最高2000元,重犯者可面對罰款最高5000元。
展示不當車牌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對罰款最高1000元,或坐牢最高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罰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高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使用或停放無效路税的車子,可面對罰款最高2000元。若證實違例者有意逃避繳付路税,則可面對應付税額三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