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變家賊28天偷逾3萬元 判監10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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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傭趁着家裏無人,多次進入僱主小姑子的房裏,28天偷了超過3萬元,將大部分錢匯給家鄉的丈夫,剩下的錢都花在手機遊戲上。
印尼籍被告梅·桑蒂·安德里亞尼(28歲)共面對五項控狀,她星期二(7月15日)承認兩項偷竊控狀,法官將其餘控狀一併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10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女傭,受聘於一名59歲的婦女。女僱主並未與被告同住,被告的主要職責是照顧女僱主的家婆(82歲)和家翁,也打掃家裏和煮飯。女僱主的家婆一家原住在萬禮一帶的私宅。
2025年3月26日,由於私宅正進行裝修工程,家婆一家人搬到義順環路的組屋單位居住。
家婆和家翁同住一房,被告和女僱主的小姑子(53歲)則分別住在另外兩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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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稱,她是在洗衣服時,在小姑子的褲子裏發現一把鑰匙,因此把鑰匙收起來,想要過後到房裏偷東西。
自從搬進義順的單位,小姑子就已告訴被告,只有她在家時,才能進入她的房間打掃,平時她都會把房間上鎖。
5月6日,被告獨自在家裏,便趁機拿出鑰匙打開小姑子的房間,結果在衣櫥的抽屜裏發現大筆現金。
被告於是拿走了一捆現金,離開房間時,還把房門鎖上。被告回到房裏算錢,發現自己共從抽屜拿了4700元,她在當天中午把這筆錢存入銀行户頭。
由於被告的行徑未被發現,她食髓知味,接下來多次到房裏去偷錢。
被告在5月6日到28日期間,至少14次行竊,偷走小姑子的3萬零140元現金。被告每次偷錢後,就會在同一天把錢存入銀行。
被告過後會把大部分錢匯給人在印尼的丈夫,其餘的錢則花在手機遊戲和自己的開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