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擴大超豪華小汽車徵税範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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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調整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税政策,擴大超豪華小汽車徵税範圍,新能源車也被納入徵税範圍。
中國財政部和税務總局星期四(7月17日)發佈公告,《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徵消費税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超豪華小汽車徵收範圍調整為“每輛零售價格90萬元(人民幣,下同,16萬新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種動力類型(含純電動、燃料電池等動力類型)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關於調整小汽車進口環節消費税的通知》規定的超豪華小汽車進口環節消費税的徵收範圍相應調整。上述調整將從星期天(20日)起執行。
根據現有的《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徵消費税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收範圍為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即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子税目中的超豪華小汽車。
中國第一財經報道,公告將擴大了超豪華小汽車徵税範圍,一方面將售價從此前的130萬元下調至90萬元,另一方面將此前針對燃油的小汽車擴大至包括純電動、燃料電池等各種動力類型的小汽車,新能源車也由此納入徵税範圍。
此外,根據發佈在中國財政部官網的上述公告,對純電動、燃料電池等沒有氣缸容量(排氣量)的超豪華小汽車僅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税。第一財經稱,這就意味着政策延續不會對新能源車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税現狀,而是僅對售價超90萬元的超豪華車加徵10%消費税。
公告也規定,對納税人銷售二手超豪華小汽車,不徵收消費税,而且本公告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註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