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她有新歡 男子涉毆打性侵前女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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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得知前女友有新歡後,暗中突襲前女友,將她帶到組屋樓梯間性侵,還恐嚇要把她扔下樓梯。男子不認罪,案件本週在高庭審理。
被告面對三項包括性侵、恐嚇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被告稱會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但針對另外兩項性侵的罪行不認罪,案件在星期三(7月16日)開審。
受害者是被告的前女友。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前女友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控方開庭陳詞顯示,被告與受害者曾是情侶。他之後發現受害者已有新歡,於是在2021年12月14日到受害者位於本地中部住家附近,躲在電梯附近的樓梯間埋伏。
結果,他看見受害者與新男友在一起,但沒有當場質問兩人,而是躲到較靠近受害者住家的樓梯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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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中午12時至下午1時間,待受害者之後外出買午餐時,被告將她帶到樓梯間。
控方指被告在樓梯間扇受害者巴掌,還踢她的頭部和身體。被告也涉嫌在受害者倒地後性侵她。
被告之後再揮拳毆打受害者,並第二次指侵了對方。
被告最後拉着受害者的雙腳,還恐嚇要把她扔下樓梯。他在受害者大喊救命後逃走。
涉指示兄弟要求受害者改口供
被告涉嫌指示一名兄弟去聯絡受害者,要求受害者改口供。
被告所面對的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顯示,被告指示一名兄弟去聯絡受害者,要求她改口供,向查案人員説她同意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控狀並沒有説明事發日期或地點,也沒有披露受害者有沒有根據指示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