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成分依託咪酯將列為毒品 王乙康:吸食者日後可強制送戒毒所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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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屍煙彈”在本地日益氾濫,政府將把這類電子煙所含有的“依託咪酯”歸類為C級毒品,改由《濫用毒品法令》管制。這意味着吸食者日後將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包括強制送入戒毒所,或面對法律制裁。
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兼衞生部長王乙康,星期天(7月20日)在武吉坎貝拉出席社區活動後受訪時説,電子煙如今不僅被用於吸食尼古丁,也包括依託咪酯(etomidate)等致幻成分,甚至延伸至受管制毒品。這種情況需要整個政府的合作,才能有效打擊這類行為。
他透露,當局抽查的超過100個電子煙中,三分之一都含有依託咪酯。
依託咪酯是一種藥用麻醉劑。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俗稱“喪屍煙彈”(Kpods),對吸食者的健康危害極大,可能導致嚴重副作用,包括噁心與嘔吐、不自主的肌肉抽動或痙攣、意識混亂,還可能導致癲癇發作、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為禁止這類電子煙的濫用,衞生部正與內政部合作制定一項臨時措施,將依託咪酯列為C級毒品,並在《濫用毒品法令》(Misuse of Drugs Act)下受管制。這意味着,使用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者,將被視為毒品使用者,須面對法律制裁,包括送入戒毒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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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電子煙涉及的物質越來越多,這會是政府多個機構共同檢討和修訂現有法律前的臨時措施。
我國自2018年起已明令禁止電子煙。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購買、持有和使用電子煙,違法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元。不過,這項法令主要是針對尼古丁類電子煙或煙草仿製品,不含括其他帶有化學物質的電子煙,如“喪屍煙彈”。
目前,依託咪酯屬於《毒藥法令》(Poisons Act)管制的毒藥,違法者面對的刑罰較輕,最多被判處兩年監禁,或罰款1萬元,或兩者兼施。
王乙康:“喪屍煙彈”有可能已在學校散播
被問及“喪屍煙彈”是否已在學校散播,王乙康坦言有可能。
他説,雖然當局早前在從學校沒收的電子煙中,沒有發現依託咪酯,但“這是幾個月前的情況”。
王乙康説:“我們已經看到一些涉及依託咪酯的死亡案例,包括交通事故以及非自然死,調查也仍在進行中。我認為,現在已有充分理由懷疑,依託咪酯已在本地造成死亡,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他説,臨時措施將在幾周內生效,並強烈呼籲“喪屍煙彈”使用者儘快停用,以免觸法。
公眾對電子煙的態度也是執法面臨的一大挑戰。王乙康批評説,電子煙被塑造成無害的流行產品,吸引了不少年輕人吸食,是“缺乏道德”的做法。
“我們正與這種可能已在一些年輕人中形成的固定觀念抗爭,必須加以糾正。”
由於“喪屍煙彈”電子煙危害極大,而且通過流行文化包裝來引誘青少年吸食,當局近來迅速加大取締力度,包括增加突擊行動和屏蔽不法分子運用Telegram等平台和社交媒體售賣電子煙的廣告,自去年4月加強執法以來,已屏蔽超過600個相關羣組。
上半年偵查行動 當局查處28起涉及“喪屍煙彈”案例
在今年上半年的偵查行動中,當局共查處28起涉及“喪屍煙彈”的案例,比去年全年的10起激增近兩倍。
新加坡國立大學蘇瑞福公共衞生學院院長張毅穎教授認為,將依託咪酯列入濫用毒品法令是重要的跨機構舉措,因為電子煙是受關注的公共健康隱憂。“重新歸類意味着持有、使用、分發和售賣依託咪酯電子煙的懲罰會更加嚴厲,有望更有效阻止這類行為。”
“我相信這項措施可改變部分青少年的觀念,但若要擴大影響力,還需家長和教師共同參與,加強信息傳遞。”
凱麗(化名,56歲)的兒子不幸是“喪屍煙彈”的使用者。她受訪時説,她非常支持這項政策,認為這個政策會起到一定的遏制效用和讓販賣者三思。“如今販賣者心態是最多罰錢,以後是坐牢,性質大不同。青少年也不會存有僥倖心態,覺得不是毒品就沒事,同時能減少吸食後帶來的嚴重後果,比方墜樓。”
凱麗説:“對我而言,與其説影響,不如説給了我有力的理由勸兒子下決心戒掉。”
不過,她也建議,政府或許可以把這些觸法者跟其他毒品使用者分開處理。因為這羣人大多年紀比較輕,希望政府能給他們正面希望和機會,讓他們更有信心戒毒。
“否則他們可能覺得‘進過戒毒所,這輩子完了’,變得更加自暴自棄。畢竟戒掉的方法有差,不要到典型戒毒所嚇壞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