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人稱墜傷索賠敗訴 法官:意外根本沒發生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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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築工稱從工地三米高的梯子墜落,因傷無法工作,入稟高庭起訴僱主索賠,但法官認為意外根本未發生,判他敗訴。
根據高庭法官發表的書面裁決,起訴人是來自中國的陶月剛,他自17歲就在中國從事建築工作,於2012年26歲時來到新加坡工作。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陶月剛曾在本地七家不同的建築公司工作,包括2020年7月29日到2023年6月5日,受聘於United Tec Construction,被派遣到紐頓銅源的工地工作。
陶月剛稱,事故發生在2023年4月24日。當天工地主管叫他和另一名工人達丹圖一起清理垃圾。當天晚上8時雨停後,工地燈光昏暗,陶月剛爬上梯子到高架平台,主管則向他交代隔天的工作安排。當時達丹圖在距離梯子約30米處。
陶月剛説,他下梯子時滑倒,從三米高處跌落,肩膀敲到鐵管,後背和臀部着地,當時肩膀疼痛,右腿麻痹。他稱曾多次大喊,照理主管應聽得見,但對方沒有來幫忙,而當時工地大部分人都離開了。他最後在晚上8時30分,從工地的側門離開,在路邊攔下德士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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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月剛稱,當晚通知室友自己發生事故,但沒有通知主管。不過,他隔天因疼痛不已,搭德士去工地找主管後,告知對方前一晚發生的事故。他也去診所看醫生,拿了一天病假。工地管理員過後安排他隔天到陳篤生醫院檢查。
陶月剛在4月26日去醫院時,稱自己告訴醫生他發生工傷意外。他被告知神經嚴重損傷,需要三四周才能好轉。他當時留醫至5月6日,期間主管曾探望他兩三次,過後僱主讓他回中國休息,他在5月10日回國。
法官指出,陶月剛在某個時間點受過傷,但證據清楚顯示,2023年4月24日當晚並沒有發生陶月剛所稱的事故,僱主無需對此承擔任何責任。相反的,僱主還試圖幫陶月剛承擔他在本地的醫藥費,甚至陶月剛人在中國時還慰問他。法官因此裁定陶月剛敗訴。(人名譯音)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5年7月21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