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阿嬤討錢被拒 青年打搶迷你超市判監打鞭12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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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男子伸手向阿嬤討錢買煙被拒,認為阿嬤不關心自己,被警察捉起來更好,竟然帶着鐵支到迷你超市打搶,星期一(7月21日)早上被判坐牢兩年六個月以及鞭打12下。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4月14日凌晨約3時11分,地點是蔡厝港7道的“福星超市坊”。
被告是26歲的謝銀祥(譯音),他面對五項控狀,包括企圖搶劫、提供假口供、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和攻擊性武器法令等。
他星期一早上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調查揭露,事發前一晚7時許,被告到蔡厝港7道第813A座組屋找朋友,直到隔天凌晨2時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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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此時發現自己不夠錢買香煙,就打電話向阿嬤要,但阿嬤拒絕給他錢。被告覺得阿嬤不關心他,認為被警察捉了更好。
於是,被告走進迷你超市,告訴收銀員他偷了一瓶綠茶。對方稱只要他把綠茶歸還就不報警。
被告走進迷你超市,告訴收銀員他偷了一瓶綠茶。對方稱只要他把綠茶歸還就不報警。(檔案照片)
被告聽後離開,隨後帶着一根鐵支回到超市,把鐵支架在收銀員的脖子跟他要錢,並要求他打開收銀機取錢。
收銀員解釋,除非有人買東西,否則他打不開收銀機。
被告堅持讓他拿出錢來,即便對方稱超市內裝了多個電眼,被告都説“不管”。
收銀員最終把被告勸走,然後報警。
據《新明日報》早前報道,涉案超市的一名經理告訴記者,這是頭一次遇到類似事件,所幸無人受傷,也沒有財物損失。
帶指節銅套約見同事 被警員撞破
去年3月14日凌晨約2時50分,警方接獲報案,指被告帶着指節銅套出現在義順中第306座組屋。巡警隨之到現場調查。
被告稱和同事關係不好,因工作起爭執而約對方見面。他也稱知道對方是私會黨員,所以才帶着指節銅套赴約,怎料對方未出現,警方就先抵達。
被告也説自己13歲就購買那指節銅套,已忘了從哪裏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