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科原副總經理何文忠一審被判死緩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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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原副總經理何文忠受賄逾2億8900萬元(人民幣,下同,5200萬新元),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央視新聞報道,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7月21日)一審公開宣判何文忠受賄案,對何文忠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何文忠被指在2006年至2023年,利用擔任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一研究所所長助理、副所長、所長,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戰略規劃部主任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供應產品、獲取貨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以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回扣歸個人所有,共計2億8900萬餘元。
法院認為,何文忠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何文忠到案後有重大立功表現;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其中何文忠個人實際所得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法院在今年4月11日開庭審理這起案件,何文忠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延伸閲讀
被指靠軍工吃軍工 中國電科前副總何文忠被公訴 軍工企業中國電科傳腐敗窩案 前董事長和總經理據報被帶走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55歲的何文忠曾擔任中電科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總工程師,聯合微電子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理事長(兼)等職務。
何文忠在2023年5月擔任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至此去年4月官宣被查。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去年10月通報,何文忠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通報稱,何文忠廉潔底線失守,搞錢色交易;私慾膨脹,“靠軍工吃軍工”,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何文忠隨後被逮捕,並在今年1月被提起公訴。據財新網報道,何文忠成為繼貴州紀委原副書記、監委原副主任張平之後,今年第二名被公訴的落馬中管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