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豪宅偷竊嫌犯棄保潛逃 兩男涉串謀安排保釋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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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協助闖私宅偷竊的嫌犯保釋外出,嫌犯過後棄保潛逃下落不明,兩名男子被指妨礙司法公正,於星期二(7月22日)被控上法庭。
被控的兩名男子分別是洪威爾遜(41歲,新加坡籍)和衞奇豐(25歲,馬來西亞籍)。兩人都面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和一項違反刑事程序法的控狀。洪威爾遜則另外面對一項向公務員提供假信息的指控。
綜合新加坡警察部隊的文告和控狀,2025年4月1日,洪威爾遜為了金錢收益,替素不相識的龍志華(39歲,中國籍)提供保釋,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後一直被還押的龍志華因此保釋外出。
洪威爾遜也被指與第三方達成協議,倘若龍志華沒有遵守保釋條件,身為擔保人的他不會蒙受任何損失。
根據法庭資料,保釋人必須確保被告出庭並遵守所有保釋條件。若失責,保釋人可能會失去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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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威爾遜後來還報警,聲稱自己與龍志華棄保一事無關,並聲稱他一直跟龍志華保持聯繫,直到對方失聯。
衞奇豐被指妨礙司法公正,在龍志華獲保後,開車到監獄載送對方到一家酒店,並支付龍志華的住宿費。
衞奇豐也涉嫌協助洪威爾遜與第三方達成協議,將3萬元的現金交給洪威爾遜,幫助後者保釋龍志華。
據早前報道,龍志華面對一項破門行竊的控狀,指他與同夥羅昌長(44歲,中國籍)於去年6月21日晚上,在湯申路上段温莎園路有地住宅區破門行竊,偷竊總值約57萬元的珠寶首飾。
龍志華的案件原定今年4月25日進行審前會議,但調查員和辯護律師都無法聯繫上他,案件展期至5月23日後他也照樣沒出現,法庭因此對他發出拘捕令。
文告透露,警方目前正與外國執法單位合作,追查龍志華的下落。
嫌犯龍志華今年4月1日保釋外出,四天後(5日)失聯,法庭已對他發出拘捕令。 (新加坡警察部隊提供)
洪威爾遜和衞奇豐星期二被控後,控方要求時間完成調查。控方指出,衞奇豐是外籍人士,且協助龍志華棄保,因此申請不准他保釋。至於洪威爾遜,控方則允許讓他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洪威爾遜和衞奇豐的案件展期至下個月過堂。
妨礙司法公正若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違反刑事程序法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若罪成,則可被判坐牢不超過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