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原CEO譚向東涉背信騙貸等罪判刑六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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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中國海南航空原董事長陳峯之後,與他同時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海航前首席執行官譚向東,因背信、騙貸等罪被判刑六年。
中國經濟觀察網星期一(7月21日)引述海口市中級法院工作人員稱,譚向東被海口市中級法院判犯有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取貸款罪、職務侵佔罪,三罪並罰,共處有期徒刑六年。譚向東目前尚未表態,是否就處罰結果提出上訴。
公開資料顯示,譚向東生於1967年3月,原籍中國江蘇,後加入美國國籍。譚向東1987年7月畢業於北京財貿學院金融系(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1991年7月加入海航。2001年,譚向東進入海航集團董事會任董事;2013年至2016年任副董事長兼總裁;2016年至2020年任副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2020年2月,海航集團被海南省政府接管後,譚向東改任董事兼首席執行官。
中國海航集團2021年9月公告,接到海南公安機關通知,董事長陳峯、首席執行官譚向東因涉嫌違法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
2022年3月,海航原監事會主席孫明宇和曾擔任海航董事長的包啓發,也被警方刑拘。2023年4月,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對陳峯、譚向東、包啓發、孫明宇作出起訴書,向海口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延伸閲讀
[新聞人間:“佛商”陳峯的因果結局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7_19_1013983)
檢方指控,陳峯和譚向東犯有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騙取貸款罪、職務侵佔罪三項罪名;指控孫明宇、包啓發犯有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報道引述接近案件人士稱,由於譚向東當時已入籍美國,所以在一審開庭前,海口市中級法院將陳峯、孫明宇、包啓發三人列為一案,譚向東一案,分成兩案審理。
財新網上星期四(7月17日)引述業內人士報道, 陳峯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判處罰金2.21億元(人民幣,下同,約3900萬新元),沒收個人財產4000萬元,預計刑期至2033年12月22日。
經濟觀察網報道稱,陳峯當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訴。與陳峯同庭判刑的孫明宇和包啓發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孫明宇被處罰金900萬元。包啓發則被處罰金450萬元。